1.制定学院审计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和业务流程;
2.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工作;
3.组织实施对学院的内部控制审计;
4.组织实施对学院的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
5.组织实施对学院的建设工程项目审计;
6.按照学院的要求和委托,组织实施对学校内部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7.组织实施对学院所签订的经济合同的合法性、效益性及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8.配合和协调国家审计机关对学院的审计;
9.组织督办审计整改工作;
10.负责财务审计和工程审计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11.参与学院招投标工作,负责立项项目的概(预)算价格及招投标控制价、标底价格的审定;
12.参与学院大宗物资、设备的采购、验收及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督、竣工验收;
13.参与审核、制定学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和基建计划;
14.参与审核、制定学院重大经济政策;
15.负责本处室审计项目的立卷、审计资料的整理、保管、归档及保密工作;
16.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