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发展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制订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及措施;
3.制订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增设、调整、撤销专业的申报和管理;制订专业群发展规划,并统筹专业群的建设及申报;
4.统筹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制订和完善全校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和指导二级学院优化专业设置和专业评估、制订人才培养标准;
5.组织开展教学管理与研究、“双高”创建等工作;
6.指导和规划各专业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校外实习基地协议签订及其利用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并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7.制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组织教材及教学资料的编写、审定、出版及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全校教材的审核、征订、供应工作;
8.负责学生学籍档案建立与管理、成绩管理和学业处理、毕业证办理、发放与管理;
9.组织管理学校“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开展教学研究;组织校内外教学比赛,挖掘推荐明星教师;
10.组织教师业务考核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及校外兼职教师(兼课)教师的日常管理;
11.负责学校教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12.负责制定教学周历、制定课程表、下达和监督教学任务;指导和监督二级学院开展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13.负责教学场所的安排调度工作;
14.承担各级各类考试考务工作,组织学生各类考试和比赛;
15.审核全校教师教学工作量和教师教学资格审核;负责日常教学检查工作,组织教学事故认定;
16.负责本部门资料建档及数据统计分析发布上报;
17.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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